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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我司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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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我司顺利召开

11月17日,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我司顺利召开。公司作为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副会长单位和发起成立单位,积极支持协会各项工作,在深圳市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宣传保护和活化利用等方面作出了贡献,有效地促进了古迹保护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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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秘书长曹伟(我司文保所所长)汇报的协会2020年工作及2021年工作计划,在过去的一年里,协会全体同仁齐心协力、砥砺奋进,多项工作富有成效并具有开创性。

随着农村城市化和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展,文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并面临着许多的新问题,会议决定尽快成立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专家委员会,以文物和古迹保护为中心,区分界别功能,扩大社会参与度,注重吸纳文创产业等领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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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深入讨论了“深圳市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宣传推介活动”有关事宜,拟将此项活动作为明年的工作重点。会长任志录认为,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推介应纳入协会常规工作,并不断向前推进,要做好项目申报的事先咨询、专家评审和现场推广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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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吴强华提出,可以先推出一个样板工程,它至少应该包括三方面内容:一、调动专家力量,寻找活化利用文物过去的主人或村庄的故事;二、要将保护过程记录下来,适时跟踪;三、活化利用是为了将来,因此一定要与原住民、年轻人建立关系。这样的样板可以作为深圳在古迹文化活化利用方面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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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肖兵和理事张一兵等还就活化利用样板工程可不可以设立技术标准的问题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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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吉笃学就深圳市地上地下文物进行陈述和分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提出要深入研究与学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宣传,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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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市史志办巡视员黄玲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古迹保护协会的工作成绩和社会影响。黄玲指出,改革开放时期的文物,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比如80年代初期典型的工业厂房也应该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利用,也应列入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宣传推介范围。还介绍了深圳市革命文物的普查及保护状况。会长任志录也表示,在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推介活动中应该关注革命遗址保护,有效促进红色文化传承。

会议讨论并审议《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章程(讨论稿)》,同时成立换届委员会。会议决定近期召开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并审议深圳市古迹保护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法人代表、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监事长、副监事长等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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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各位理事就自身工作单位的性质、与古迹保护的关系,以及深圳古迹保护事业的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了意见、设想和实施计划。大家一致认为,协会同仁应继续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为深圳市文物古迹保护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